一、公開選調崗位
公開選調崗位為專業技術工作崗位,具體選調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中共貴港市委員會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報名范圍及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貴港市轄區內在職在編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或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在編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
(二)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工作實績突出;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年限累計不少于5年,同時符合其他相關服務年限的規定要求;通過借調等形式不在本單位工作超過半年的,不計入在編在崗工作經歷時間;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檔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須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6.具有與擬任(聘)崗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報考人員現聘在九級管理崗位的,需聘過專業技術崗位1年以上,并具有初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7.熟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具有黨政機關或事業單位黨建工作、綜合文稿工作經歷者優先;
8.報考本公開選調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8周歲;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名:
1.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或未滿政策規定、培養協議約定和有關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的;
2.新聘用(錄用)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確定為基本合格(基本稱職)及以下或不確定檔次的(不含因試用期不確定檔次人員);
4.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本人繼續處理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偵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7.受處分期間或影響期未滿的;
8.交流后構成任職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明確不得交流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開選調所涉及的年齡、職稱、職業資格、處罰處分期限、影響期限、服務年限及工作經歷、資歷年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計算時間截至2026年3月20日。
三、選調工作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10日。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自行下載填寫《中共貴港市委員會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需本人簽字確認、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名參加選調的意見(加蓋公章),攜帶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相關材料到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現場報名,或將以上材料掃描件發送至ggshgzb01@163.com郵箱。
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3.現場報名地點:貴港市港北區新華路349-2號(中共貴港市委員會社會工作部503辦公室),聯系人:韓茗宣,聯系電話:0775-4837456。
(二)資格審查
根據選調條件和報名材料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電話通知本人。無人報考的取消選調計劃。
(三)考試
1.確定筆試、面試人選
經報名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確定為筆試人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選調計劃人數達1:3以上比例的開考。未達到開考人數的,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報名情況決定是否開考。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同確定為面試人選。報考人員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面試。
2.考試時間、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以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電話通知為準。
3.考試方式及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綜合素質等。筆試閱卷完成后,筆試成績由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發送短信的方式發布至考生個人,成績發布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報名人員的業務素養、綜合分析、語言表達、人際交往等能力。
4.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筆試與面試合格成績權重按4:6比例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四)考察及體檢
根據選調崗位計劃1:1的比例,征得人選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照筆試、面試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跟班考察人選,進行為期1個月的跟班考察,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面試成績高的確定跟班考察人選。跟班考察到期后,根據跟班人員的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配程度進行跟班考察評分,并報市委組織部預審。預審通過后,與人選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溝通協商相關事宜,派出干部考察組到單位開展考察工作。考察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要求,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體檢標準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承擔。考察與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辦理調動手續
考察以及體檢合格者,經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部務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在貴港社會工作微信公眾號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無不良反映或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四、其他有關事項
(一)選調工作接受貴港市紀委監委駐市政法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報名表信息,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選調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選調資格。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相關條件的,終止其選調程序。
(三)崗位空缺情況處理。因參加選調人員中途放棄,審核、考察、體檢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貴港市委社會工作部公開選調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可根據情況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位遞補或者終止相應崗位的選調工作。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貴港市委員會社會工作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75-4837456。
附件:
中共貴港市委員會社會工作部
2026年3月20日




